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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下午,在张家界永定区一所小学门口,一位家长在站护学岗时突然晕倒,送医后身亡。 12月30日,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就此事件发布通报:12月29日17时20分许,永定区某小学一家长在“护学岗“志愿执勤时突然晕倒。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附近医生赶赴现场施救,后送至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于19时08分抢救无效死亡。我区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全力做好事件调查及善后工作。 据媒体此前报道,永定区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称,该家长站护学岗不到两分钟就晕倒了,送医后身亡,并指出护学岗是家长自愿参加的。 家长自愿参与护学岗,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就此事件,潮新闻记者采访
12月29日下午,在张家界永定区一所小学门口,一位家长在站护学岗时突然晕倒,送医后身亡。
12月30日,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就此事件发布通报:12月29日17时20分许,永定区某小学一家长在“护学岗“志愿执勤时突然晕倒。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附近医生赶赴现场施救,后送至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于19时08分抢救无效死亡。我区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全力做好事件调查及善后工作。
据媒体此前报道,永定区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称,该家长站护学岗不到两分钟就晕倒了,送医后身亡,并指出护学岗是家长自愿参加的。
家长自愿参与护学岗,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就此事件,潮新闻记者采访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王逸芸律师。

王逸芸指出,学校是否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学校在组织“护学岗”活动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家长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仅凭“家长自愿参与”这一事实,并不能完全免除学校的潜在责任。”
“关于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核心在于学校作为护学岗活动的组织者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王逸芸认为,虽然家长自愿参与,但学校若在活动前未进行必要的健康风险告知、活动中未提供基本的安全条件或事发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救助措施,则可能因存在过错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若学校已履行上述义务,家长死亡主要系自身突发严重疾病所致,则学校责任较小或可能基于公平原则给予适当补偿。
“上下学高峰时段人流车流密集,极易出现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设立‘护学岗’、动员社会力量为孩子们增添一重保护,确实有其现实合理性,但学校的管理责任不能简单转嫁给家长,自愿参与原则的边界也不该被模糊。”王逸芸强调,若是将学校的义务强行嫁接在家长身上,“自愿参与”变形成“强制摊派”,迫使家长在“顾及孩子在校处境”与“牺牲工作时间、打乱生活节奏”间艰难抉择,则家长可能会存在“伪自愿”的现象。
王逸芸表示,若家长被迫参与护岗,学校通过排班、施压等强制安排,家长无拒绝自由,学校原则上全额赔偿,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家长有自身疾病仅可适当减轻责任,并不免除学校的赔偿责任。














